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1000万元以上 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买房会遇到哪些房产纠纷
  
  (一)房屋面积差异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二)开发商逾期办房产证产生的纠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开商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也有明确规定。购买商品房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广告与实际销售不符产生的纠纷
  
  广告是对整个楼盘的宣传,不会具体到某套商品房,购房者应对具体的单元、楼层、朝向、户型等做具体的了解。比如说“二房变三房”“赠送小花园”“俯瞰江景”,“毗邻公园”等定义较为模糊的宣传,如果购房者是看广告宣称的内容而购房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一是不能只轻信广告,应以实物为准,最好到现场观看。
  
  我们只是在上文当中简单的给您介绍了一下现在各个地区的律师收费的时候的一些参考依据,但是我们回归到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这个问题上的话,首先在天津有那么多的律师事务所,还有就是每一位律师的代理水平的高低肯定有差别,其次,涉及的房产纠纷的房产的价格越多律所的收费比例也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开始施工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


·购房合同和发票掉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方出具证......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
      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


·诉讼时效期满后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能否等于债务重新确认
      对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债务的重新确认,须具备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的要件。而诉讼时效期满后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催收......


·玩忽职守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规定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规定是什么?根据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以下标准的,即可立......


·收集的出轨证据哪些法律承认
      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而另一方此时也打算离婚的话,自然需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作出的判决才会是对自己有利的,但此时......


·当事人要如何解决物业纠纷
      律图提醒您:当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不妨向小区所在地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这样可避免通过仲裁......


·股权转让通知函可以让公证处进行处理吗
      可以让公证处进行处理,但是要将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包括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公司的财产收入问题,是有权利共同进行分配和使用的。如果说夫妻要离婚的话,......


·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一、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