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我国规定这类婚姻的当事人对这类子女有直接的抚养义务。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这类相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积极的保护,我国的相关公民也应进行相关的行为措施,保护这类人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


·间接故意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对于犯罪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一种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为犯罪行为,并且属于故意犯罪。而与故意犯罪行为相对应的还有间接故意犯罪,那么间接......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一、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部分......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使得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是不容忽......


·离婚有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有财产纠纷怎么处理?案由认定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


·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


·发涉黄卡片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
      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民事诉讼一般律师费用多少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一、债权1、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


·遗嘱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条件是怎样的?
      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见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