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三款,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而受到的暴力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属于上述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当事人进行工伤认定及鉴定工作。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达到10级以上工伤情形的,会享受相关的待遇。
但是,如果当事人虽然在被殴打时处于工作状态,但是被打的原因并非系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那么不符合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规定。
2、在当事人被殴打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相关的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承担。
3、当事人被殴打,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伤情如何,都应当立即报警,依法追究相关打人者的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
《民法典》106条、1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二、单位工伤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单位被打,是基于个人的原因,可能双方存在恩怨,和用人单位以及工作没有必然的联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应该由行为人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
·转账=借款?
现在人们的支付方式大多是转账,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区分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因为生活中很多法律关系都涉及到转账,处理结果则各不相同,因此并......
·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不仅一些罪名很相似,其中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其实也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的。那到底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之间有哪些不同呢?除了刑事拘留外,......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知道是错误的行为,国家严厉制止的,还是做出来了,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现如今,我......
·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担保是约定保证责任的一种方式,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很多人对于担保并不了解,比如担保人干什么的?担保人......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鱼塘征收补偿标准1、征地面积的计算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都是统一性的吗?
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都是统一性的吗?一、最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都是统一性的吗?不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
·加盟代理被骗该怎么样做
加盟代理被骗该怎么样做现在很多人都想靠着做加盟商赚钱,并且近年来加盟商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起来,所以很多人都看中了商机。虽然是商机,但也有......
·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
判断骑手在发生事故时是否构成职务行为,不宜将其严格限定为正在完成某笔具体订单配送任务的当下,而是应当结合职务行为的职权性、时空性与身份性,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