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赌博罪中赌资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赌博罪中赌资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赌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可实际上各地在对于赌博罪的相关法条实施的过程当中,有些地方可能不足五千元也会立案起诉的,因为对于赌资多少的认定肯定也是和当地的经济以及消费水平有一定关系的。但是我们在文章的最后还是要提醒您一句,赌博作为一种精神鸦片我们应该敬而远之!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一、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


·企业商标著作权登记需要多少
      企业商标著作权登记需要多少钱?公司想要自己的品牌被公众所认识,这就需要有一个有创意的商标来把自己和别人区别开来。所有大多数企业都会亲自设计自......


·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当今社会,行业种类越来越多,越是高风险的行业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也相对而言比一般行业要高,既然是高风险的行业,那么伴随的除了高收入,同样受伤的比......


·工伤的认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的认定时效: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一、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


·病历抄袭算医疗过错吗?
      病历抄袭算医疗过错吗?一、病历抄袭算医疗过错吗?如果能够证实的话,会直接认定为医疗过错。如果没有过错,不予赔偿。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的主要......


·一、租房房租支付方式1、根据经验,押一付三是租客最乐意接受的
      一、租房房租支付方式1、根据经验,押一付三是租客最乐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但对房东来说三月收次租有点频繁和麻烦。建议少许让价,跟租客签半年一付或者......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集资房其实算是我国的历史产物,虽然现在新增加的集资房已经很少了,但因为过去的一些原因导致遗留下来了不少集资房。对于集资房而言,此时产权可能是......


·罪犯被拘役后怎么正确执行?
      拘役一般是对那种犯罪情节比较轻,同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都不高的罪犯做出的,当然前提是所犯罪名有拘役的处罚才行,否则即使是最高法的法官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