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在我们身边,许多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这方面企业应该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并且还要对企业进行财产评估。具体的我们看下文。如何理清一个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算组最难重要的一个任务,清算组接管企业之后,应当对被接管企业范围内的一切财产行使管理权,包括接管企业财产,确定企业财产的范围,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财产进行收回,理清企业债权债务等等。接管企业财产。清算组从董事会那里接管的企业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借款的确认、应付公司和其他业务前款的确认等。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包括下列内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企业解散时享有的股权、企业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保证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能够合理地变现,保证清算可以顺利地完成。因此,清算小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科学的评估。收回企业的财产。这主要是指清算组要求占有企业财务的自由人交付其财务,如果应当交付的财务已经无法收回,可以要求持有人作价赔偿;此外,清算组还应当收回清算公司向外投资的财产及其产生的利益。另外,股东未缴足的出资,企业在境外的财产,都是清算组应当收回的。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一)审核确认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二)规范管理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文章中已经多次提到了,像这种有债权债务的企业是应该必须处理的,如何处理就是我们一起来探讨的结果,并且也充分的解释了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等相关事宜,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企业能够顺利的发展下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
·意定监护协议文书样本是怎样的?
意定监护协议文书样本是怎样的?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年......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一、债务清偿的顺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一、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六种类型的判决,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去法院诉讼吗?
可以的,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
·未立案未开庭能退律师费吗?
未立案未开庭能退律师费吗?是否可以退就要看双方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一般没有约定的是不能退律师费用的。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法偿还贷款怎么办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的贷款业务也在不断的进步。我国为了防止个人贷款的的不良情况发生,特制订了连带责任担保人制度。相关的连带责任......
·一、原告所在地可不可以起诉抚养费?
一、原告所在地可不可以起诉抚养费?不可以。除非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否则都应该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
·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