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4、主观要件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并不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才构成犯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在100份以上,或者发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2~7年不等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


·快递公司决定复工疫情快递几倍工资
      快递公司决定复工疫情快递几倍工资?快递公司正常复工的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没有延长加班时间的不需要付加班费。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一、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


·欠钱不还找不着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着人怎么办(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


·专利诉讼案件规定是什么?
      专利诉讼案件规定是什么?一、专利诉讼案件规定是什么?专利诉讼案件规定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


·杭州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杭州如何自己缴纳社保(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1.统筹地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


·多少金额算网络诈骗罪?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水平的日益提高,网络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存在很多不少的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现象做......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


·一、遗嘱律师执行时可以收取执行费吗?
      一、遗嘱律师执行时可以收取执行费吗?遗嘱律师执行时可以收取执行费,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


·轻伤司法鉴定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浮躁,不理智行为也越来越多。有时候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发生冲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但是如果我们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