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做相关介绍。
  
  
  
  
  一、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___公司:
  
  本人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___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比如: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列举任意一条或多条都行),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即日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资(包括全部加班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致
  
  ___(手写签名)
  
  年月日
  
  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型
  
  《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一到四级伤残就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一,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其二,有相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明确规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残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由此可见,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单方提出。
  
  由上观之,被评定为一至十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能由工伤职工单方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提出;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预告解除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在适用时需满足二个条件:
  
  (1)符合预告期限的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即时解除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者感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要提出离职时,得先弄明白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一般要说清楚两个事情,申请离职理由和相关赔偿。用人单位确定情况属实后应该同意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给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也不断的提高,所以对于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也不断的提高,所以对于一些城市的建设脚步就加快了很多,所以呢,城市需要的一些商业建筑,房地产建筑等建设......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离婚不仅需要处理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还需要解决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谁来抚养,谁出多少抚养费等等问题。离......


·怎么区别劳务派遣跟合同工?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劳务派遣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者与谁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也称为人力资源派遣、人才......


·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怎么计算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2、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我国专利的分类主要是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里面专利技术是属于其中的发明创造。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


·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怎么办?欠钱不还被起诉会应当积极的应诉,接受相关应诉材料,并且积极和对方联系,达成调解意见。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在刑事案件中,经常会出现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补强证据等等的证据类型。它们之间有关联性吗?它们之间存在包含与......


·一、工伤待遇速查赔偿什么时候到账?
      一、工伤待遇速查赔偿什么时候到账?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反映出了哪些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对于刑诉法司法解释,最高院的相......


·侵占罪起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刑法当中存在着很多犯罪罪名,对于这些犯罪罪名的具体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处罚后果,法律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的侵占罪。很多人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