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庆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也为了提高经济水平,开始到处的修路,修路就会面临着征地,那么重庆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要看处在重庆市的哪个地方,每个地方的征收用土的补偿金额都不一样,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其征收土地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05〕98号)等法律法规,作为全市有关土地征收的政策法律依据,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规定。
  
  
  城口县在推进城市建设、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中,依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结合城口县情实际,制定了《城口县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城府发〔2008〕33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城府发〔2013〕53号)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相关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城开高速公路项目自2016年底启动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城开高速公路城口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建设综合协调、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等工作。为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将制定完善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先后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项目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为保证全县征地拆迁政策的统一性、全局性,城开高速公路城口段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适用城府发〔2008〕33号和城府发〔2013〕53号,依据这两个政策文件,制定了《城开高速公路城口段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反复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告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予以实施。
  
  
  因此,城开高速公路城口段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城口县情实际。县委、县政府特别要求项目沿线乡镇(街道)在推进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做到严格政策标准、依法征收、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征地补赔偿的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对于农民征了地是必须要给补偿的,但还是因为各个地方的差异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会不一样的,因此重庆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要看当地的政策,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来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大学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因为和他人发生纠纷,存在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承担相应的诉讼等费用,这和在校不在校大学生没有任何关系。一旦成年,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父......


·国家正当防卫怎么定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谁出,起诉费是多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是每年交通事故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受害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事故后......


·经适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经适房可以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


·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做
      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做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检察院问话笔录没有固定次数,原则上是调查清楚驾驶人醉驾的全......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有不慎就会破败,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进行公司的注销,召开董事会议,这个时候我就召开股......


·一、河南醉驾新规对醉驾的认定是什么?
      一、河南醉驾新规对醉驾的认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