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应该怎么来算

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应该怎么来算因为房价的升高,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不能全款支付,都只能进行贷款,先给首付,然后每个月来还款。而当购房者有一定的资金的时候,是可以提前还贷款的。今天我们就给您讲一下关于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应该怎么来计算?
   一、各银行提前还贷违约金规定
  1、 招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2、 建设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
  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
  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3、 光大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具体还要按照合同规定实施。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4、 农业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5、 工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6、 浦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1.5%或3%不同利息,也有不收取违约金的,合同规定多少就收取多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7、 中国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较高不超过六个月利息违约金(按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违约金。
  8、 交通银行
  部分提前还贷规定较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较高不能超过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前还款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
  全部提前还款者需承担支付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但具体还款金额还需按照合同实施。
  9、 广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贷款买房如果想提前还贷许多银行规定在还款半年以上,有些银行甚至是一年以上提前还款才不收违约金的。
  从以上各银行对提前还贷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没满一年提前还贷的违约金收取的要比满了一年之后提前还贷的违约金要高的多。而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具体的还要根据每个银行的规定才能计算出到底需要多少钱。提前还贷可以少付一些银行利息,相对来说就算支付了违约金也比每个月还贷要划算一些。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
      许多技术性企业经常使用竞业限制的方式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以保障自身的竞争力,但在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办事,不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化,为面对高昂医药费压力的家庭带去了福音,并且还降低了门槛,使......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如何确定收养关系无效?
      如何确定收养关系无效?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之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孩子被捡到一直养着一直叫视如己出就是......


·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诉讼......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在诉讼过程中,有些情况下要注意诉讼时效,而有些时候又是要注意除斥期间。但其实人们对诉讼时效了解的还比较多一些,说......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有哪些?融资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都会涉及到融资,其中,上市公司则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不过,企业上市......


·挂靠人就工程款提起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涉及其他人。由于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之间不......


·打官司要抵押吗?
      打官司要抵押吗?我国的法制建设时间还很短,人们对于诉讼还不是很了解,这就给主张权利带来障碍。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打官司要抵押吗?什么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