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现在我国公民自己合法财产的呈现形式是比较多样化的,主要体现在投资、知识产权和现有的一些货币形式的财产等,所以才导致了当前的财产侵权案件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的侵权行为才引起的。所以,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当中也有明确规定,大多就是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侵犯商标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上文当中的详细解释以后我们知道,因为在这里我们没办法确认您所谓的财产侵权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才引起的,假如说侵犯到我们的著作权,这也是财产侵权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一类型的财产侵权是应该直接由被告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因此,也可以说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必须要结合引发财产侵权的原因来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贵州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在近几年非常猖狂,由其是把老年人当成目标,最近贵州省诈骗案件较大的电信诈骗,其钱数非常多,有人问贵州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那就要根据......
·专利到期了可以续期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2001年7月,我国施行了新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原专利法的有所延长。因此,根据原专利法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有......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关于审理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诈骗行为无处不在,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通常情况下老年人被骗的可能性比较高,但是年轻人也有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被骗,尤其是信用......
·注册资本和资本金是否有区别?
注册资本和资本金是否有区别?注册资本和资本金是有区别的,注册资本是法定资本,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
·婚姻法自动离婚期限是多久?
婚姻法自动离婚期限是多久?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政局领取......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归受托人所有。在......
·什么情况下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什么情况下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并不是说合同签订之后双方的利益就不会受到侵害了,在合同履行......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农村征地补偿条件以及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条件以及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决定标准的,因此农村征地补偿会与城市的征地补偿有一定的差异。农村征地补偿条件是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