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退社保吗?怎么退?


  我们都知道现在国家是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不进行购买的话,就算是违法劳动法,那如果公司有些原因不经营了,那么公司法人退社保吗?怎么退?一般来说社保是不能退的,但是你可以到社保局说明原因停止缴纳,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接着购买,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无论是法人,还是法定代表人、普通劳动者,都不能退社保。  
  
  
  社会保障号码唯一,双重劳动关系职工,无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普通劳动者,由于原单位并未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不能为其缴纳社保,应当由原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新单位只有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可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法人必须交社保吗
  
  
  并不是强制性的需要交纳社保。但公司有一定的义务帮员工交纳社保。
  
  
  以下是公司员工交纳社保的步骤:
  
  
  新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要提交社保的相应表格(网上可以下载),比如人员增加表,明细表,肯定要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且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险和医疗险是分别办理的,要先办理医疗保险。
  
  
  对本地及外地员工所带证件有所区别,简单说本地员工要身份证件,外地还需要户口首页及本人页,上过社保及没上过社保所带证件有所区别,上过带养老转移单,医疗手册等。
  
  
  社会保障局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医疗保险的办理。
  
  
  建议你先去一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领取办理指南,上面会很清楚的告诉你需要什么证件,何种表格。
  
  
  新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如果进行缴纳的话,是不能够进行退的,只能停止缴纳或者转移,社保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也是可以保障晚年最基本的生活,因此,对于公司的法人就要清楚公司法人退社保吗?怎么退?这样才能让自己选择其它的方法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逆行会面临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逆行会面临什么处罚对于醉驾,如果驾驶的是个人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判处半年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将被吊销......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一、一般情况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税率20%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


·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一、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本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本身并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但随后政府出台的延长春节假期及复工延长通知,属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就刑事犯罪的犯罪主体来看,主要就是自然人和单位。而《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罪名其实都属于自然人犯罪,只有少部分是单位犯罪或者单位和自然人都可以......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分居后如何计算夫妻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也是要进行正常的生活的,因此也就有可能会产生债务,而此时的债务往往是一方所负的,那么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个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呢?请......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


·被培训机构骗了培训贷款第三方怎么处理
      被培训机构骗了培训贷款第三方怎么处理直接报警,涉嫌诈骗一切由司法机关去处理,或者拿起法律武器,通过事实证明到法院去起诉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从......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员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禁止使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但已满16周......


·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肯定是会随着债务债权关系的结束而有到期的那一天的,可是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也并不代表着具备着自动就会丧失法律效力的这种功能。而且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