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二、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选择A法院起诉和选择B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因为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举例说明,四川人A在贵州某地与上海人B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A人身损害,则A可选择贵州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深圳法院管辖,如果在贵州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贵州的标准计算,如果选择深圳起诉,则按照上海的标准计算,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统计,上海的各项标准均远远高于其它内地省份,所以,A选择在上海起诉获赔金额将比在贵州起诉高出许多。这个例子仅仅是给您提供一个选择的方法,具体怎么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反正选高不选低就是你要遵循的铁律
  
  
  综上所述,在2018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回答中,相关当事应当注意正确行使诉讼权,并在公正公平的法律制度行取得赢得的损失。同时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更加应该引起广大驾驶员的注意,在平时外出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条款的法律运用
      设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条款齐备、用语明确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合同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前者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15岁找不到工作。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什么条件简单来说非京籍户口的外地人要在北京购买70年产权的房子,首先要满足连续5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社保缴满5年是指自买房......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轻伤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孕期公司和当......


·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一、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


·意向书和合同协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意向书和合同协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一、意向书和合同协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合同书与意向书两者的区别: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自开始推行自住房政策。自住房相较于普通的商品房价格相对低廉,大概便宜百分之三十左右。那么,在北京自住型......


·非诉讼法律援助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非诉讼法律援助是什么,有什么意义?一、非诉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特征非诉法律援助具有四个特征:非诉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得到法律援助的受援人;非诉......


·商标侵权处罚措施有几种
      商标侵权处罚措施有几种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