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责任出现了意外影响了工作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责任出现了意外影响了工作,一般对方都会给我们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我们交通事故也有误工费的产生。修车期间的误工费在合理的条件下影响工作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修车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吗?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进行赔偿,而其中的财产损失就包含了交通费和误工费。所以,如果因交通事故而产生了交通费和误工费的,可以要求责任方予付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对于修车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吗我们国家的规定是可以,因为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驾车去上班下班,修车期间肯定是不能开车的,那么这种时候我们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在发生了意外的时候的作用是很大的,对于误工费我们是需要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上监视居住是哪一条
      监视居住是哪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看守所最多能拘留多久?
      看守所最多能拘留多久?看守所最多能拘留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无过失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无过失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无过失辞退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离职股东股权保留可以吗?
      离职股东股权保留可以吗?一、离职股东股权保留可以吗?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是不可以的;《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来讲,和结婚后生的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的判定上,司法部门是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对是否孩子成长有利的原......


·一、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按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赔偿。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


·一、盗窃金额达到情节轻微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金额达到情节轻微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盗窃金额达到情节轻微的处罚标准一般是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盗窃手机金额未达......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一、股权转让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


·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是怎样的(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