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列事情的处理,那么,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的就是自己是否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只要自己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处理,就会获得很好的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问题的回答,这类问题只要司法机关作出判罚就会有相应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当事人权益的重新划分,因此对于离婚自己一定要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因为权益的是双方共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


·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如何分配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


·欠款立案金额是多少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局不会立案。去法院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


·一、河南交通事故误工费无法证明收入怎么办?
      一、河南交通事故误工费无法证明收入怎么办?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还有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是由医疗机构提供证明确定的,误工费需要举......


·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
      一、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


·遭遇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遭遇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遇到恶意抢注商标应该: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在社会中,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现象经常出现,那么什么叫做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呢?就是指员工在按照用人单......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与生活地有关吗?
      交通事故中如果严重到有人死亡应该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死亡者家属需要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肇事方也需要向被扶养人支付巨额赔偿,那么交通事故......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需要紧急扣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扣留和拘禁的惩罚手段,我国的拘留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