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
  
  
  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
  
  
  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二、哪些属于非法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离婚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定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权的分配问题上产生纠纷,如果在产生纠纷后,还是建议您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税的定义
      房屋租赁税的定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


·结婚5年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婚没有登记
      结婚5年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婚没有登记,就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证的领取。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规定是9......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此时也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给房产中介的。那具体来说,这个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
      妻子出轨后写的保证书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吗?你们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或者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或者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工作,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现代社会,人们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随着开工厂的门槛越来越低,许多人抓准市场就开了工厂,进行牟利。可是环保局为了......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若是想要起诉需要遵守拟定离婚协议书→法院受理离婚请求→调解→开庭审理→宣判的程序。最高人民......


·刑法修正案九校车违法详细规定是什么?
      由于近年来不法校车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造成了太多的惨剧,无数幼小的生命自此离开了,为了打击犯罪,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前段时间,国......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之外,同时还会办理房屋租赁证,其实这主要就是为了加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实践......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采用非法的手段,在签订意见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期满的手法骗取对方的财物,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合同欺骗罪不仅侵犯了合同方当事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