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未成年来说

对于未成年来说,因为自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自己的权益维护除了自己的监护人以外,就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监护人责任保险,在我们上学的经历中肯定会涉及保险的购买,这些学校购买的保险就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保障。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组织。由学校、幼儿园为其在读的学生统一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时,可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监护人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基础性的意义。
  
  
  (二)保险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监护人责任保险具有自身特殊的责任免除条款。除通常的责任免除事项外,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
  
  
  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
  
  
  承保实务
  
  
  (一)风险评估
  
  
  由于监护人责任保险中保险责任涉及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该业务主要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在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相对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监护人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主要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而且两者是一致的。由投保人根据其需要保障的每人赔偿限额的不同,在参考被监护人年龄的基础上,依照条款和费率规章以及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承保业务的风险大小确定基本险或附加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扣除的绝对免赔额(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对于特殊风险或高赔偿限额的业务,除规定具体的免赔额外,还可同时规定免赔率,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保险费
  
  
  根据投保人赔偿限额的档次和被监护人的年龄确定相应的费率,后乘以累计赔偿限额和投保人数即为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应交的保险费。对于保险期限短于或长于一年的,应该参照短期费率表来计算。
  
  
  未成年的权益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所以有关的法律对于这类保险有着一定的保障,最关键的是自己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除了求助于自己父母,国家的有关部门也会给予充分的帮助,因此,法律规定下,一定要积极的购买保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丙方: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


·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深圳扒窃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


·中院二审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中院二审多长时间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


·在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要多久?
      在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要多久?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


·证据调查令的作用是怎样的
      证据调查令的作用是怎样的一、证据调查令申领调查令须知一、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


·就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纠纷简单总结为几种常见类型:
      就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纠纷简单总结为几种常见类型: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引起的纠纷;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


·一、索要抚养费的代理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索要抚养费的代理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索要抚养费的代理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


·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万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对于征地,您可能都有所了解,有的家庭所在的地区可能需要征收,这个时候您除了有对家的不舍,还有就是征地补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