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聚众斗殴双方没有动手会受到处罚吗?

聚众斗殴双方没有动手会受到处罚吗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相关执法人员会依据当事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其中就包括随意打架滋事的处罚规定。那么,对于聚众斗殴双方没有动手的情况会受到处罚吗?按照相关规定,在斗殴过程中没有进行动手的当事人是属于终止犯罪,依照法律将会减轻刑事处罚。
  
  一、聚众斗殴双方没有动手会受到处罚吗
  
  没有动手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可以比照实行犯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里要说明的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
  
  二、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一)聚众斗殴罪的概念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聚众斗殴罪量刑
  
  聚众斗殴罪怎么判?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在聚众滋事打架过程中最好终止相关犯罪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执法人员的严重处理,所面临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同时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中也应当加大力度进行相关教育和引导,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稳定社会秩序。当然,打架斗殴只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其实法律方面是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但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也有一定的要求,而不是可以随意的进行处理。那么实践中,什......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根据《道路交通事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


·二手房买卖中的纠纷包括哪些
      实践中,当为了促成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往往会隐瞒房屋的真实信息,致使很多买卖纠纷的发生。此外,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是有评估期限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后,要在30天内完成财产损失鉴定的工作。《道路交通......


·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一、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1、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如果只有车辆的擦伤或者损坏,直接送去修理厂或者直接赔偿现金就可以了,但如......


·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到底如何处理
      作为普遍弱势一方的女方权益如何保障?等等。这曾经是社会高度关注的夫妻债务的处理难题,大部分的女方在离婚的时候被自己的老公被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巨额......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是否属于工......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清......


·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怎么确定?一、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怎么确定?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