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

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只要自己不遵守一定的规则就会造成自己事故的发生,误工费的赔偿是国家的有关法律进行规定的,所以只要事故的发生后就会有误工费,国家的有关部门会依据事故的发生情形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标准的给予,充分的保障受害人的利益。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道路交通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凭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通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自己一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这样程序上就会存在一定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手续的办理就会更加顺畅,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一定要知道具体的赔偿情况,这样就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
      意外无处不在,我们在乘车、走路、工作的情况都会发意外,情况严重的会导致我们身体缺陷而不同于正常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评级的,如果在工......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当代许多公司都由多个股东组成股东会,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都要由股东会来决定。对于一家公司而言,如经营情况欠佳,投资回......


·行政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一、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一)、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特征有哪些?1、认识特征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


·河南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司法鉴定是可以辅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正确有效的处理案件,避免出现误判等情况。而如果法院需要当事人去做司法鉴定,往往会在审理案件之时就需要其......


·法律讲堂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法律讲堂商标侵权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