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关联性

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关联性
  
  两者按承包或分包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一)发包人、分包人、承包人是属于承包合同关系。
  
  (二)雇主和雇员是劳动关系
  
  雇主是用工者,雇员是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 承揽人、定作人是承搅加工关系。
  
  承揽人承接定作人的业务,按要求自行完成工作.按加工承揽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发包人:业主或建设方;
  
  承包人:施工人或承建方;分包人:总承包人将总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转承包给他施工的施工方,由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雇主:雇佣雇员从事劳务,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雇员:接受雇主雇佣从事雇主要求的劳务的人;承揽人:根据定做人的要求为定做人制造特定产品的人;定做人不做详细阐述了。
  
  拓展资料:
  
  在实践中出现了实际施工人并不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其合同相对人也具备支付工程款的实力,而原告只是为向发包人索取超出合同约定的高额不法利益,甚至原告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对人恶意串通或者就是合谋借机向发包人或者总承包人敲诈勒索,恶意提起以发包人或总承包人为被告的诉讼。
  
  二、什么是分包人
  
  亦称“分承包人”。指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担任承接分包任务的一方。建设工程的分包合同的签订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工程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将一个工程量较大或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人,双方签订总包合同。总包人再将分项工程转包给分包人,由总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情况是发包人将一个工程量较大或较复杂的工程,按工程性质分项与几个承包人分别签订合同,每个承包人只承包工程中的一部分。这时签订的合同也可叫做“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分包人直接与发包人发生法律关系。?
  
  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综上所述,关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的关系上文已经详细说明。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明确承包放与分包方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不得在私底下进行违反合约的行为。同时分包方在与承包方签订相关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通过一系列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程序后,对于职工伤残情况会有分级别的鉴定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方式。那么工伤鉴定九级有哪......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对于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所在地区、交通以及阶段来收取,一般来说,在本地,一个阶段5千到3万不等。律师事务所与委......


·在我国申请做工伤认定要多少钱?
      在我国申请做工伤认定要多少钱?不需要费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收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企业员工不买保险可否辞退
      一,企业员工不买保险可否辞退员工不买保险是不可以的辞退的,因为企业没有的法律上的允许进行辞退,同时企业的上述行为会导致企业出现的侵犯员工权益......


·代通知金是否扣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代通知金是否扣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前提需要确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不能称为经济补偿金,应该叫代通知金,就是提前30天告知你不续签......


·诈骗罪判刑6年4年能出来吗
      一般情况下,判刑多少年,就要服刑多少年,服刑期满后予以释放。但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


·总额补差赔偿
      总额补差赔偿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这是沿袭了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选举工作人员误工费是否存在
      选举工作人员误工费是否存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死缓的条件和报核程序规定是什么
      死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方式了,不过在我国的死刑中还存在有死缓,也就是延缓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当然,死缓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的。那么死......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


·一、婚外情财产分配法是什么?
      一、婚外情财产分配法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方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