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
  
  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要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审议相关事项。如果公司经营中出现重大变化,则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商议。那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吗?我们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的分析。
  
  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第102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董事长身为法定代表人,既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又是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虽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董事长可以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义去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二、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三、临时股东大会行使哪些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由此可见,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需要提前15天通知各方股东,并且不得审议通知中没有列明的事项。按照这样的流程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就是有效的。股东收到通知后应该参加股东大会,不得已没有收到通知为由认为股东大会决议无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异地拆钢板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导致骨折
      交通事故异地拆钢板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导致骨折,行内固定治疗的,部分地区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者可以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起诉第一次的手术费用......


·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有哪些?我国法律援助的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人或者面对一些特殊的案情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法律援助是我们国家发展水平上升的表......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


·个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个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实际上我国民众对所有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是非常有限的,可是,现如今尤其是土地资源的浪费是显得比较严峻的。我们必须从......


·酒后驾驶的危险性
      酒后驾驶的危险性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


·离婚公司所有权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离婚公司所有权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属于婚前财产的股权:  1、对于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权(如购买、接受赠与等)为个人财产。意思是说婚......


·探望权的内涵
      探望权的内涵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规定,可知探望权是不直......


·非法集资上法律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类在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与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的非法行为,且根据刑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非法......


·打架人跑了派出所不抓怎么办?
      我们总是能在一些大马路上后者是一些比较混乱的地方,比如是一些娱乐性比较强的场所,如赌场啊,酒吧啊等地方经常出现打架的情况,可能是因为钱的原因......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疫情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的约定交,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的,可以要求期交,还可以与房东协调对房租进行......


·怎么样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怎么样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一、怎么样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