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务协议的赔偿标准

解除劳务协议的赔偿标准
  
  1、关于工资。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2、关于保险。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关于公积金。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4、关于违法解除。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关于收费。
  
  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不收费,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律师的本人承担,金额是根据案件需要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每位律师的办案风格不同,因此收费标准都不同。
  
  对公司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必须将员工的工资,保险、公积金补偿、缴纳清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的话,首先必须双倍补偿劳动补偿金,然后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用人单位在开除员工的时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


·假冒商标侵权报案可以吗?
      一、假冒商标侵权报案可以吗?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诬告陷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诬告陷害罪怎么判刑处罚犯诬告陷害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盗窃主动归还怎么处理
      在盗窃钱财物品时可先想清楚本次犯案的后果严重性这样就尽量降低了犯案的发生可能性,很多盗窃犯是趁着没人的时候快速的把看中的钱财物品盗窃远走,就......


·未经允许砍伐别人树木属于什么行为?
      未经允许砍伐别人树木属于什么行为?未经允许砍伐别人树木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村委会一般是无权征收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


·有借条不还钱可报警吗?
      有借条不还钱可报警吗?有借条借钱不还,是不能报警处理的,债务纠纷不属于警察工作管理范畴。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解决: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为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合并执行,合并后行......


·非法集资法条的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法条的新规定是什么?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
      商标续展有误怎么补正?商标申请补正是指国家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