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财产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定继承当中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同一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人,原则上分割遗产都是均等的分割。当然,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继承人本身生活就比较困难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话,这时候可以适当的多照顾照顾,体现在遗产分配上面,也就是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斗地主、打麻将是大多数人春节的饭后娱乐节目
      斗地主、打麻将是大多数人春节的饭后娱乐节目,一年的忙忙碌碌之后,难得有春节的假期可以放松一下。与家人打打麻将,边打边聊天,也可以拉近了感情。......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婚姻破裂的情况,而婚姻破裂之后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了,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人开始通过开办公司来创业。公司经营问题一直都是公司的负责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如果一家公......


·税务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每一个人都有复议的权利,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刑事复议都是有权利行使的,行政复议,行为人......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怎么保护自己?
      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怎么保护自己?刑事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有利于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


·工程质量资料验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资料验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本身建筑企业在如今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的状态下竞争就是有些激烈的,所以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重要问题都是依赖于......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侵犯名誉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名誉权行为包括哪些?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对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此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犯罪,......


·借条欠条的区别在哪里?
      借条欠条的区别在哪里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