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肇事逃逸致人死忙的多久不能考驾照?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多久不能考驾照?肇事逃逸导致他人死亡,不可以重新再考驾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补充知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综上可知,主要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多久能考驾照”的相关情形,主要是“终身禁驾”。那么,这一项国家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禁驾”的条件,即: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和逃逸的,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处理为终身禁驾了。事故不是因你发生的,但是你逃逸了,中国法律有规定了,如果当事人没有逃逸,处罚有过错的一方;但是如果一方逃逸了,不管逃逸的一方是不是有过错的,就都是逃逸方的责任了,你被终生禁驾了,你别再想考驾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夫妻起诉离婚用找律师吗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至少知道这是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需要首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一般......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钱不还该怎么办?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


·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
      在具体说到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这其实适用的就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量刑标准规定。也就意味着整个四川地区关于盗......


·一、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一、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金?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


·如今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开始开个小店,赚个小钱,商铺买来有的是为
      如今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开始开个小店,赚个小钱,商铺买来有的是为了自己做生意,有的则是为了做商铺放面的投资,商铺经营不下去,可以考虑将商铺转手给......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1、相关责任主体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


·虚假诉讼罪属什么犯罪类型
      虚假诉讼罪属什么犯罪类型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


·商标未续展可以注册吗?
      可以。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在商标被宣告无效......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