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平时打零工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平时打零工受伤有误工费吗?
  
  只要是要有正规合法的收入证明,一般都应该赔偿误工费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务工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车祸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 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 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 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车祸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 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费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很多人对护工费的理解都是有失偏颇,也并不一定当事人是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才会产生误工费,虽然说有些人平时是打零工,所谓的打零工就是说没有固定的工作,但是如果不是意外伤害当事人平时也是有着自己的合法经济收入来源的。所以,因为打零工就不赔偿误工费的是不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绑架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的故意,并且具有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的故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


·校园斗殴110会管吗?
      如今,校园斗殴事件已经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令很多家长及老师伤神。如果不及时的开导与教育,校园斗殴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严重的也会......


·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样的?在我国一般来说对于政府的工作信息都是要求政府有专门的部门机构来进行整理公开的,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上有相关......


·依照现在的形式公司怕不怕劳动局投诉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劳动局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


·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
      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婚姻、对于子女抚养的态度都有了转变,很多人不愿意结婚,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生孩子。有很多人不想......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中,房产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离婚双方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涉及到产权变更的,......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最近几年很多朋友都在说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企业倒闭现象越来越严重,身为员工,当所在公司破产倒闭时内心是痛苦的,......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


·根据法律规定牙齿断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牙齿断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牙齿断算工伤,根据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九级(33)牙槽骨损......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一、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屋转租都会产生哪些后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