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二、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口头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2、《继承法》对立口头遗嘱的外部条件做了限制,即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这里的“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如重大军事行动、意外事故等)。由于口头遗嘱易被篡改、伪造,因此,《继承法》对口头遗嘱失效的情况做了特别规定: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那么所立的口头遗嘱自然无效。因此,在非危急情况下,遗嘱人还是应当订立自书、代书、录音遗嘱,最好到专门的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或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鉴证。3、“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采用“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立遗嘱,其口头遗嘱仍然有效。但由于无书面、录音等载体固定,极易被篡改或者伪造,或者由于见证人的理解产生歧义,或者因人事变化而无从查证,所以“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还是采取别的遗嘱方式立遗嘱,以保护自己或继承人的权利。若需要通过口头形式来订立遗嘱的话,那也要注意满足规定的生效要件,不然即使订立了口头遗嘱,但最终这样的遗嘱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对当事人来讲就很不划算了。另外,我们也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如果遗嘱人并没有过世的话,则此时口头遗嘱也是会归于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评残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而不同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


·一、重婚罪自诉人调解可以吗?
      一、重婚罪自诉人调解可以吗?1、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一、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


·上市公司对股东提供担保可以吗?
      上市公司对股东提供担保可以吗?一、上市公司对股东提供担保可以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自2006年1月......


·海丝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各种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通常需要涉及到司法鉴定环节,司法鉴定需要对相关案件的针对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然后提供鉴定意见,出具......


·故意殴打被感染人员怎么处罚
      故意殴打被感染人员怎么处罚?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现如今法院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对于法庭管辖权异议的运用渐渐增多,那么什么是管辖权异......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