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本来有能力 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在天津市,恶意拖欠工资总额达到5万元,即为“数 额较大”。三、遭遇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哪些不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无论是拖欠工资的行为还是克扣工资的行为,其实在我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些行为都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遇到单位有这些行为的,也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追索自己的劳动报酬。除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接受协商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不接受协商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转让个人著作权增值税免税吗?
      转让个人著作权增值税免税吗?一、转让个人著作权增值税免税吗?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著作权,是指个人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浙江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量刑标准是在判定罪犯被处以何种刑罚的标准,这是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国家的量刑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文件所制定的,各省市的具体标准是在......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是我国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无偿的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向当地的有关机构进行申请。但是需要......


·跑黑车抓到如何处理
      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无车牌,罚款200元、扣12分。如果是拼装车或报废车,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照。如果使用伪造的驾牌或行驶证、驾驶证,罚款2000-......


·交通官司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官司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


·领导组织传销一般关多久?
      领导组织传销一般关多久?涉嫌传销被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就时间可以放出来。如果是刑事拘留,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然后还要法院审......


·司法鉴定所受理范围有哪些
      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是时候,是需要找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范围是有一定的约束条件的。那么,司法鉴定所受理范围是什么呢?司......


·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我......


·农村拆迁补偿给的太少了该怎么办?
      农村拆迁补偿给的太少了该怎么办?一、农村拆迁补偿给的太少了该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
      一、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