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三)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二、如何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一)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二)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三)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四)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离婚之后其实也是可以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当然实际要求变更的,并不一定就是之前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对于获得了抚养权的一方因为自身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具有照顾孩子的能力的,此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有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


·加班3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加班3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加班3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平日工作标准乘以两倍或者三倍。具体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月计......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一、依申请登记是发了规定的原则1、农村土地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2、依申请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一)“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


·爷爷死了孙女能继承房产吗?
      爷爷死了孙女能继承房产吗?爷爷死了孙女能继承房产,但是此种情形一般是发生了代为继承。孙子女要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


·离职申请范本什么样?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员工常常会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公司,虽然会让公司的业务有一点失误,但并不影响大局。员工一般会提前写好离职申请,离职申请的范本是什么样?离职......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如何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


·法院下传票后多久开庭
      多久开庭一般由法院安排。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


·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
      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一、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