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奸淫幼女罪怎么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一、嫖宿幼女罪如何处罚?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
  
  
  嫖宿幼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奸罪应该如何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强奸罪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判决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和平有相关的部门进行管理,如相关的犯罪者对我国的相关的幼女进行强奸等行为的,我国对这类犯罪者处以三年到十年不等的刑期。如相关的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的,还将处以无期和死刑的判处,来整治这类违法犯罪者的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延时加班其实也就是指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这样的行为会对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进行占用,也算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侵害,......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如何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一、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


·交通违章上诉流程怎么走?
      交通违章的现象经常能够在身边遇到,对于当事人来说,不服气,有关交警执法部门的处罚,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那么上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根据有关的......


·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如何办
      工伤发生后1年内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未提出工伤认定的话,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
      一、新员工入职要签合同不?新员工入职是必须要签合同的。但是基本只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


·短期借款属于资产吗
      生活中某些时刻,因为资金不足,企业往往需要借款,其中短期借款十分常见,那么什么是短期借款呢?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短期借款属于资产还是负债呢......


·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
      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一、离婚抚养权分配方式由谁决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决定。法院判......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过了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过了怎么办?一、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过了怎么办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