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抚养费吗?
规定是夫妻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方式,需要双方自行协议。
如果就抚养费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双方上法院起诉解决。
所以,如果双方离婚后是男方直接抚养子女,女方就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赡养费怎么计算,父母的赡养费咋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也就是说,上面给出的上养肥给付标准是一个最低标准,如果子女给父母的比这个标准要多,那就按照多的给;如果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比这个标准还要低,那么就必须提到这个标准上来支付赡养费。
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
四、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不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必须要进行给予的,因为这也是当父母的应该给孩子的一笔补偿的费用,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在商量给抚养费的同时,尽量的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这也是我们父母唯一能对孩子做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企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国企辞职后档案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以后,可以让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档案暂时放在人才档案中心,如果新单位可以接收管理档案到时再到中心提档。社会保险......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哪里提交材料?
在我国公安机关在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时候,一般会从人们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而公安机关在办理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哪里......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时发生的人身损害事件,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等级获得赔偿。工伤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那么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呢?工伤鉴定的......
·小额网络诈骗方法有哪些?
小额网络诈骗方法有哪些?小额网络诈骗方法有哪些?一、“无风险投资”诈骗如今,非法传销中的金钱游戏也漫游到了互联网上。在一些电子邮件中信......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当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孩子应当是她们生活中的全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未婚生子的现象,未婚生子涉及到一个扶养权的问题,那么......
·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
·破产取回权特征主要有哪些?
破产取回权特征:1、取回权的行使不通过破产程序,但必须以破产管理人为相对人。破产管理人误将不属于破产人的其他人财产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事实上已......
·《公司法》对红利分配流程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对红利分配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对公司法分配股利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只付首付、后期按期偿还贷款的方式来进行买房,这样的支付方式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但是也需要额......
·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程序是怎样的?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
·什么是户口迁移?
什么是户口迁移?如何办理?一、什么是迁户口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