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不同的是,过继并不是法律名词,意义和范围比收养要窄。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并不承认过继这种亲属关系。另外过继如果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那么当事人彼此其实都不会对对方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相反过继假如可以被认定为合法的收养关系或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那么作为养子养女是享有继承权的。从《婚姻法》第26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受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其中虽然属于养父母子女,但实际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会适用《婚姻法》中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继承法》也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样收养关系下的子女。过继能否被认定为收养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如过继子女在过继之后与继父继母一起生活,并与原来父母脱离了子女关系,可以被认为有了事实收养。结合按照《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来看,现实中,要是亲戚朋友、群众公认,或由相关组织证明,实际当事人已经以养父母子女的女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即使实际并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也是可以按收养关系来对待处理。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家族的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实际并未与过继的父母一起生活,同时也没有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若有双方当事人相关的合法文书自然是最好的过继收养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责任啊?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


·公司推翻工伤认定例子是否存在?
      我们知道,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些时候也会出现认定结果的不能服众,这事就涉及到推翻认定结果的问题。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


·哪些证据有利于变更孩子抚养权?
      现阶段有的人对于婚姻的结合并不是很慎重,很快就结婚生子,之后发现了对方缺陷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其他很多需要......


·离婚协议要公证吗,离婚是否要办理公证
      离婚的,常常会签订一些相关的协议,来分清双方之后的关系。这些协议中就有离婚协议,那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此外,离婚协议要公证吗?针对这两......


·劳动保障中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保障,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具体福利待遇。那么这些待......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


·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 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一、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


·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十分复杂的法律,因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不只是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诉讼程序等规定。在我们的刑......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