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不同的是,过继并不是法律名词,意义和范围比收养要窄。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并不承认过继这种亲属关系。另外过继如果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那么当事人彼此其实都不会对对方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相反过继假如可以被认定为合法的收养关系或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那么作为养子养女是享有继承权的。从《婚姻法》第26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受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其中虽然属于养父母子女,但实际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会适用《婚姻法》中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继承法》也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样收养关系下的子女。过继能否被认定为收养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如过继子女在过继之后与继父继母一起生活,并与原来父母脱离了子女关系,可以被认为有了事实收养。结合按照《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来看,现实中,要是亲戚朋友、群众公认,或由相关组织证明,实际当事人已经以养父母子女的女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即使实际并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也是可以按收养关系来对待处理。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家族的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实际并未与过继的父母一起生活,同时也没有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若有双方当事人相关的合法文书自然是最好的过继收养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比如要出国,比如发生急需钱的事故时,买方可能......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


·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一、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公路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的要求也日益变得更为重要,由此也推动了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展。对于公路工程质保金这一方面,您可能并不是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制定的专门有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制定的专门有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更不用说您在购房的时候了。在买房的时候,属于一项重要的支出,如果说房屋质量出现......


·入职人员年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除了法定节假日和平时的双休日以外,其实国家还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有一部分职工安排年假。对于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条件限制在国家相关的法规当中都有规定......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