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单位在进行裁员的时候,也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借口效益不好裁员,这样就属于违法裁员,自然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在合法裁员的时候也是需要做出补偿,这里的性质不同,各位一定要注意进行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800万标的诉讼费规定是什么?
      800万标的诉讼费规定是什么?800万标的诉讼费规定是应当是按照67,800元来进行诉讼费用缴纳。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


·主动辞职是否有失业金?
      一、主动辞职是否有失业金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一......


·高空坠物归物业管吗?如何规定?
      现在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非常的快,我们国家的高层建筑也非常的多。现在高层建筑多了高空坠物的现象也就会相应的增多。有的时候高空坠物是无意造成的,......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缴费?
      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缴费?民事案件立案之后缴纳诉讼费的问题是关乎案件是否立案成功进入开庭安排的重要环节,立案后法院后开具发票告知当事人进行缴......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一、产品质量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检测部门出具的,同时该生产企业的检测实验室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定,产......


·一、摩托车醉驾无证驾驶的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醉驾无证驾驶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摩托车无证醉驾的处罚标准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无证醉驾,《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司机......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四方面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工伤之后很多人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工作
      工伤之后很多人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工作,或者需要长期卧床休息,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应给与相应的补偿。近期也有网友咨询马鞍山工伤保险待遇新标......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