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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通俗的说就是人在世时对自己死后合法财产的分配

遗嘱通俗的说就是人在世时对自己死后合法财产的分配嘱托以及相关事宜的安排。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行为。它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每种遗嘱有效的条件都不同。但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是立遗嘱人亲自设立,不违背立遗嘱人的意愿。否则都是无效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同属纸质遗嘱。其中自书遗嘱需满足遗书的基本格式。内容都是按立遗嘱人意愿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但是在内容上不可剥夺没有自理能力继承人的继承权。带书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没有办法亲自书写的时候由他人代写遗嘱。但是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并且见证人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否则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明、财产证明以及其它相关证明。并且经过审查过的予以公证。录音遗嘱是立遗嘱人亲自录制的遗嘱。遗嘱录音好之后由立遗嘱人以及见证人签字封存。在立遗嘱人过世后由见证人亲自启封才有效。口头遗嘱是在特殊情况下立遗嘱人口诉的遗嘱。而且需要有两个有效见证人在场方可有效。要知道《民法典》中对遗嘱的形式有不同的规定,而对于不同类型的遗嘱,自然法律中规定的生效要件也是存在差异的,而这也是我们在实际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到的。要是没有按照规定来订立遗嘱的话,则就会导致立下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之后也就不会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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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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