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三、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对房地产进行重新估价抵押贷款申请人买进房地产时的价格,称为房地产成交价格。但是,金融机构并不把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确定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依据,而必须由发放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房地产重新估价。因为当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金融机构)需要将该房地产予以变卖来实现它的债权,所以金融机构必须了解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这样才能确定其贷款额度(按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率确定),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四、如何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与银行需签订书面的《住房抵押》,该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
  
  房子的抵押贷款对于我们生活有着积极的意义,可以在短时间里缓解自己的困难,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自己的利益维护存在问题,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诉求有着法律上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有哪些一、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受让人和转让......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欺骗感情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
      一、刚结婚三个月就离婚彩礼退吗?结婚三个月离婚,并不一定可以退彩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可以退还彩礼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一、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贩毒一般不会查亲属。法律只是追究贩毒人的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行政诉讼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什么一、行政诉讼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以及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以及区别?您都知道向别人借钱的人属于债务人,借给别人钱的人属于债权人,可是您知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


·公司并购的影响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影响有哪些一、公司并购的积极影响:(一)是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最佳经济规模,......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
      对于租房人来讲,其具体的义务中就包括了要想出租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但实践中经常出现租房人拖欠租金的事件。那么对于出租人来讲,此时该怎么办呢?此......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