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动迁时看土地使用证么
一、动迁时看土地使用证么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可要求赔偿,所以有必要看土地使用证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动迁跟土地使用证在补偿上有关系吗?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是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这就需要了解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一)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二)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拆迁时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是否进行?
属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就上文而言,当我们遇到房屋需要动迁时,如果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尽可能的拿出来,可以要求在房屋动迁时赔偿相应的费用,土地使用证是保障产权以及交易安全的权证。但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又是违章建筑的是不会有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欠款多久可以起诉
工程欠款多久可以起诉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一、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2、契税证;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5、结婚证(......
·转让期房注意哪些方面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
·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
一、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异地经营如果没有走法定程序的还是算作偷税漏税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
·非法拘禁罪他人多长时间才算犯罪
您都知道,公民是有人身自由的,因此如果行为人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有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很多人就有疑问,非法拘禁罪他人多......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每快到春节的时候,总是有些老板或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懂法律的农民工们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正确的途径......
·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
一、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判处缓刑,教师资格自动丧失。看学校能否给你安排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
·新公司法关于经营范围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关于经营范围的要求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之初,就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经营范围,这个要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有所体现的。公司经营范围中通常......
·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界定商标侵权责任:(一)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
·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有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有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