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一、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二、赌博犯罪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网络赌博罪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赌博罪与一般的赌博行为其实有很大的区别,上文中主要为您总结出了5点。另外,并非只要有参与赌博的行为,那么就一定会认定构成赌博罪,此时还要看实际的情况,能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有可能构成违法,自然还是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一、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轻伤民事诉讼时效有多长呢?
      轻伤民事诉讼时效有多长呢?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见了民事纠纷就需要进行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民事诉讼具有时效性,这是为了避免因时......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虽然很多人也能大概的说出一些个人隐私包括的内容,但并不完整,并且法律上面规定的个人......


·徇私舞弊假释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徇私舞弊假释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


·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高楼大厦建设过程中,砌体工程是重要的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物的质量标准。一旦出现严重的质量......


·劳动关系认定诉讼时效吗?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存在十分普遍,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就业等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字面上看就是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的雇佣......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一、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


·在现代社会中,房价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像是北京
      在现代社会中,房价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像是北京,上海等地方,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对于大多数公司企业而言,并不需要一整栋楼来办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