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中引发的纠纷问题有很多,导致的原因可能就是签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的时候,不了解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的相关事项,更没有在一些重要的事项上拟写清楚。为了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的拟写流程。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3、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4、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5、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1、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费用。
  
  2、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1、甲方负责该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2、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4、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房屋,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1、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以上就是有关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的总结,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了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在拟写过程中的条例,想出租场地的业主或想租场地的商家一定要走法律的程序,还要注意合同的相关细节,不要因为一点的纰漏,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业贷款买车是怎么样的程序
      买车需要先订车再走贷款流程,和车店销售人员协商好具体的优惠政策,包括车价优惠、赠送或者购买装饰以及其他费用等,这些都要先确定好并签订购车合同......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最少判几年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


·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定有哪些?
      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定有哪些?一、拆迁安置的基本含义拆迁安置是要拆除拟建项目所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要对被拆房屋的所有......


·上海作为流动人口极为集中的地区,人们对于房屋租赁的需求十分旺
      上海作为流动人口极为集中的地区,人们对于房屋租赁的需求十分旺盛。这就需要相关法规进行有效管理。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管理办法并不了解。那么,上......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标准是什么?一、工伤鉴定依据标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工伤一共分为十级,下面就分别列出工......


·有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只能分配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的分配依旧是一个难点问题,故而立法机关制定更为详细的新婚姻法婚前......


·累犯适用缓刑制度吗?
      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一定时间内,要是行为人又构成了故意犯罪,并且需要进行处罚的话,则就会构成累犯。通常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向法院争取适用缓刑,那......


·购房合同是谁制定的
      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


·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吗?
      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吗?工伤鉴定时间如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二、工伤鉴定......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一、投资的定义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