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1、行政公开可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满足公民对信息的需要。在现代社会,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活动,而政府对其制定的政策、规章以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有义务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2、行政公开,有利于公民对行政事务的参与,增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信赖。知情权是公民实现其政治权利及其他相关权利的前提条件。公民只有在充分、确实了解政府活动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现代社会,行政机关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行政行为从命令式向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转变,行政机关的任务需要公民的合作才能完成。行政公开通过加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进了公民对行政的参与,有助于维护公民对政府的信赖。3、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防止行政的腐败。行政公开是监督行政机关的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所谓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如果将政府的规章、政策以及行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使公众有权知悉和公开评论,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专断和腐败。许多国家的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情报公开制度。例如,日本行政程序法规定,许可认可的审查标准和审查期间等,除有特别的障碍外,行政机关必须在受理机关的办公地点张贴以及以其他适当方式公布。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方式:(一)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对上述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在日常的生活中,政府的每一项决定和政策都与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所以公民也有了解政府政务信息的权利,政府机关也需要将政府的信息和履行职责的过程及时、准确的公示给每一位公民,如果任何的机关和个人要剥夺公民的知情权,我们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一经有......


·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构成故意伤害罪后若是满足以下条件,检察院可能会批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为三年的情形有哪些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纳税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纳税吗?不需要。这个不在个人所得税应征范围之内。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自从制定出台以来,为了更加规范,近些年也做出了一定的改动,那么您知道最新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甲方: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1、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借款方遇见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持证据到......


·山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都有男方赌博的因素,赌博是违法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都危害不小。我国早就明令禁止开设赌场,可是仍然有些不法分子出于盈利目的,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