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派出所立案做材料期限是多久?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对于公诉案件,如果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侦查,收集其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派出所立案做材料期限是多久?下面,本站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派出所立案做材料期限是多久?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意见》,省级公安机关须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功能,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逐步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信息智能关联,实现接报案和受案立案办案结案全过程可溯式管理。案件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安机关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依法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公开。二、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立案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的难易程度有所不同,其实不光是立案有具体的期限,对嫌疑人的侦查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可以说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规范了立案侦查的相关要求,也是保障了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是应该在开头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在正文当中自然是应该有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期限,抵押的国有土地的具体面积......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如果存在着贿赂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贿赂相关犯罪,当然有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不......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要知道中国只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一切事件都是主张以和为贵,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


·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一、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


·合同协商解决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合同协商解决后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诉讼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诈骗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还有一种诈骗行为是诉讼欺诈。实际上诉讼欺诈,他就是采取一种虚拟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方面的诉讼......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
      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一、一般申请笔迹鉴定地点是哪里受诉法院所在地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最好跟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进行笔......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
      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一、商品房交钥匙等于交房吗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审判实践存......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