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离婚,对于当下许多人来说已不是陌生的词语。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但是,这个“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度的,“自由”是要在法律规范之内。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不能结婚的情形,也规定了不能离婚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就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的,或者是在分娩后一年之内的,又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即使起诉到法院,有这些情况的,法院也不会受理。法律之所以要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一方面在女方怀孕时候,身体方面和心理方面都是较为虚弱的,另一方面呢是为胎儿的健康考虑。当然,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是可以的。但是,是不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可以提出离婚呢?那是不可能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提到,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当人民法院认为男方的情形是确有必要受理的时候,就应当受理。那么,有哪些情况是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呢?根据司法实践的相关情况来看,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1、女方怀孕是因为婚后和其他男人通奸造成的。像这种情况,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是婚后因与他人通奸而怀孕,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女方有过错,是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此种情况有一个限定条件,那就是女方婚后和他人通奸,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怀孕的,男方在婚后发现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因为这种情形,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都还不存在,自然不存在夫妻间的忠实义务。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经恢复的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做出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规定是基于女方身心处于虚弱的前提下,所以,女方身体机能都恢复了,要离婚的自然可以。3、女方有虐待男方的行为,并且男方不能忍受的。这种情况不多,但也不少,许多男性同胞在家庭中都扮演着弱势一方,俗话说凡事都有个度,超出了这个度的,谁也受不了,法律保护弱者,有这种情况的,法院是会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4、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害生命健康情形的,法院应当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会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在工伤事故中,员工在伤情稳定后会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


·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民法总则104条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的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即将废止。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我国......


·能否悔改离婚调解书?
      能否悔改离婚调解书?法院诉讼程序最终确定后,法院调解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在法律上终止了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一、先行赔付的定义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条中,尚未有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这一法律概念,虽然人们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通俗地理解为代表合......


·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
      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一、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贩卖假书的处罚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书商非法贩卖盗版书籍,并且这个贩卖的财产金......


·什么人不能做监护人有什么注意事项
      什么人不能做监护人有什么注意事项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


·内部承包劳动关系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既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又签署了承包合同的关系,是一种双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发生纠纷时,处理案件的程序比较繁琐......


·那种情况员工可随时辞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那种情况员工可随时辞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