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2018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
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3、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裁决。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
4、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裁决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决民事纠纷,有司法性质,同时又是以行政机关的身份裁决争议,具有行政性质。因此,行政裁决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称为准司法性。
5、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是对已经发生的民事纠纷依职权作出的法律结论。这种行政裁决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对此,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最大的特点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行政裁决主要有损害赔偿裁决、这个就是行政机关和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属纠纷裁决,这个就是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纠纷裁决,这个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您一定要对号入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参加经营管理该如何维权?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参加经营管理该如何维权? 一、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一、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
·双体日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双体日加班工资怎样计算?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非常发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个性的越来越突出而变得紧张,甚至夫妻之间都会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不再坚守婚姻......
·犯罪者监外执行可以出县区吗
犯罪者监外执行可以出县区吗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
·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有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传统,这种赠送彩礼是一种婚姻附属条件的赠送,也是受到我国法律的解释......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劳动合同第一张是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每页盖章,只要在最后一页盖章即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
·高空坠物范围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们国家的高层建筑是非常的多,高层建筑一多高空坠物的案例也会时有发生。对于高空坠物我们您都知道会有连带的责任的,如果确定不了肇事人的话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