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债务转让 债务人需盖章吗?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债务人需盖章吗?一般来说债权人想要转让权利的,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以及已经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以外,都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民法典》第84 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券转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债务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三、债券转让的类型有哪些?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综上所述,债权债务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民事关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将债权债务转让。债权转让和债务人关系不大,债权人通知到即可。而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完成这些事情需要签署协议,作为债务人签字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毁容罪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至她人毁容判几年须通过司法鉴定的司法审判程序来确定。如果鉴定为重伤害则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民事诉讼标的有哪些类型?
      民事诉讼标的有哪些类型?一、民事诉讼标的有哪些类型?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从我国的国家性质来讲,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的宗旨,维护每个个体的利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个人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今天来......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


·一、在离婚后再婚会影响财产分割吗?
      一、在离婚后再婚会影响财产分割吗?1、离婚财产分割不受再婚与否的影响,此处的财产分割是其在第一段婚姻关系解除后,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分割......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


·法院能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
      一、法院能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批捕不能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应具......


·公司法人贷款对公帐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通常需要由作为股东的个人来承担职责,但是个人与公职之间就会必然在日常的工作业务中出现矛盾的纠纷,比如公司法人在对外贷款的情形下就会与......


·兄弟有义务抚养哥哥吗?
      兄弟有义务抚养哥哥吗?兄弟有义务抚养哥哥,我国婚姻法规定,兄,姐有抚养能力,对于父母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弟,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弟,......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考虑双方的条件。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日期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日期如何确定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