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1)从性质上判断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例如演出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演员的演出,一般不能让他人代替;(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专门作了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务能否得到履行,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及信誉有关。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一般须签订债务承担协议。二、债务转让对保证责任有什么影响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即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2、债务转移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仅就其同意转让的那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想要脱离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可以如约履行自己的债务以外,还可以选择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债务人为了逃债,串通第三人一起欺骗债权人,所以债权人在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让时,一定要慎重,避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
      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一、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


·首付贷合法吗
      首付贷合法吗?首付贷,仅从字面上看肯定会以为是一种贷款,为买房或者买车人群服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它是一种理财产品,即与投资基金类似的一......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


·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方是需要支付给另外一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的方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定期给付和以物......


·在我国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一般怎么处理?
      其实有些人也正是因为当时正处于气头上所以才酿成了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的,当然有些屡次三番本身就有打架斗殴这种恶习的这部分人员,他们这些人可能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样的?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民工看病保险是什么样的?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政府拆迁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面对不法拆迁时,经和平手段无法解决......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入室打人属于什么案件?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入室打人属于什么案件非法入室打人涉及两个行为,1、非法侵入住宅。2、故意伤害。但是非法侵入住宅是进行故意伤害的一个过程,因此被故意伤害的行......


·公司名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公司名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镇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可以参加土地招标、土地拍卖来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当然......


·高空坠物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我都知道凡事都有两面性,就像城市化的发展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危险。正是因为城市用地紧张,所以现在的楼房是越来越往高里建。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