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业人员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
  
  7、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8、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9、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以上就是武汉市工伤认定及办理申请流程,企业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类的责任制度,从而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别提示:出院后可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没有住院的情况下,伤者可在恢复好的时候再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书,这也是您获取......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


·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4-16岁贩毒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4~16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了......


·特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关系。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合同会注明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一般是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试用......


·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在我国醉酒驾驶肇事驾照能保住吗
      在我国醉酒驾驶肇事驾照能保住吗醉酒驾车肇事,这样的新闻并不新奇。本身醉酒驾车就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非常大的。很多醉驾司机......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各项赔偿金和补助费。赔偿金是由单位缴纳的......


·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犯罪既遂进行从轻处罚吗?
      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犯罪既遂进行从轻处罚吗?可以,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


·引诱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引诱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容留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时,往往难逃破产的厄运,正所谓“树倒胡算散”,因为企业破产,故而很多人选择离开,但是同时又会出现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