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医学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医学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二、医疗事故医学鉴定费用谁承担?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涉及到比较专业的医学知识,为明确责任,需要通过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患者提出的,患者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尽量多的材料,如实陈述医疗事故经过及程度。当然,患者举证困难的,可以要求医院方面提供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施工现场怎样预防高空坠物?
      施工现场怎样预防高空坠物?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


·股权转让税收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避免?
      股权转让税收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避免?我们知道,购买股票是一种理财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说“风险越大,收益也就越大”,确实如此,......


·取保候审金退还后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金退还只能说明没有违反刑诉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不能说明就是无罪等,因此是否撤案是需要看实际的案情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


·一、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什么?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工伤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是要求索要工伤赔偿的。对于受伤职工来说,要想的到工伤赔偿,一般需要经过工伤鉴定的程序,因为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方便确认受......


·拾取遗弃物上缴应不应该?
      拾取遗弃物上缴应不应该?拾得物品该不该上交?我国教育向来宣传,拾得物品要交公。然而此教育也只具有道德教育意义,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拾得的物品......


·合同到期公司不让离职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让离职怎么办?合同到期离职与辞职是有区别的:辞职是指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由于经济下行,用工成本增加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工厂不得不走上了倒闭这条路。但是,倒闭并不只是单纯地关闭,其中还涉及许多问题,比......


·在农村离婚几年才能享受拆迁补偿费
      在农村离婚几年才能享受拆迁补偿费?一般只要离婚并且把户口也迁出去的情况下就不能享受拆迁补偿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而“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已成为广大承包单位面对的一大难题。目前......


·监外执行犯人刑满释放手续是什么?
      监外执行犯人刑满释放手续是什么?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