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这是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时,并按照法院的审判结果有序分配财产后,双方的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就不一样了。同时在财产分配期间,法院的审判人员也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审判的,将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以及作价补偿方式进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产分配的要求有哪些,遗产分配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遗产分配暂时没有要求方面的规定,但却有一些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而遗产继承的顺序又是什么呢?我们在......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能介入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能介入吗?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也是可以介入的,因为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侦查的,而不是检察院侦查。检察......


·医保断交三个月的影响和补交
      医保断交三个月的影响和补交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


·孩子监护人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
      探视权是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另一方对孩子不好,探望孩子的目的不纯......


·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拒赔吗?
      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拒赔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男方结婚证丢了办理需要多久
      当天就可以拿到。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


·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第5天了可以会见律师吗
      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第5天了可以会见律师吗?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是可以会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付了首付之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此时分期还的应该是银行的放贷,对于开发商而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