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在医疗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生。但医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一般赔偿责任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主要看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责任如何划分,有规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赔偿主要依据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江苏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责任系数问题必须要再进行过医疗事故鉴定,分清楚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以后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我国也是将医疗事故责任严格的进行了等级上的划分,甲乙丙医疗事故当中也有一级二级三级,甲级是代表着最为严厉的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很多都无法弥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儿童应该判多长时间?
拐卖儿童应该判多长时间?拐卖儿童应该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
·农村征地补偿法如何规定的?
农村征地补偿法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
·法律关于诉讼期间解除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关于诉讼期间解除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诉讼期间解除合同的规定诉讼期间遇到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的,但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在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后,一般会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其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经济......
·工伤死亡是否有交通费赔偿
我们发现要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伤害,造成了人身残疾的话,那在日后的赔偿项目里面是包括了交通费的。那现实中,如果职工工伤死亡的话,那此时是否还有交......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快要到的时候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快要到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约定看是否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续签的话,则期限一到双方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自然之......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我们生活中在制作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根据整个上诉的过程要注意一下四个大点,才不至于我们制作的答辩出现错误,导致失败,起诉状中......
·继承后放弃继承权协议效力如何?
继承后放弃继承权协议效力如何?如果是已经将遗产继承了后再签的放弃继承权协议,应属无效,因为这不符合程序;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的放弃继......
·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但是对于非法拘禁犯罪来讲,其并不在此列。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