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抢注商标提出无效是否可以
一、对方抢注商标提出无效是否可以?
可以的。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4、转让性
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由商标注册人按一定条件可以实施产权转让或使用许可。
三、商标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1、原始取得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继受取得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被抢注以后,并不是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其实也能考虑私下和对方协商,如果抢注者一方确实符合抢注的行为,也可以考虑对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协商令双方都满意的价格。如若对方抢注却又根本不承认,那商标注册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无法直接宣告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昆山工伤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简单的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员工与企业有实际用工关系,就要保障在用工时,员工的人身安全。如因意外、管理疏漏或别的什么原......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不可以随时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同......
·一
一,哺乳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赔偿?房屋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应该及时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可以本人或者委托家属向劳动保障机关提出工伤认定。......
·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么产生的?
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么产生的?一、债权和债务的含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
·不服劳动仲裁决定要求撤销可以吗?
不服劳动仲裁决定要求撤销可以吗?一、不服劳动仲裁决定要求撤销可以吗?申请人撤销劳动仲裁后,如果仲裁机构受理撤销申请的,仲裁机构会通知被申请......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则相关的财产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解除包括哪几种情形?
一、劳动合同解除包括哪几种情形?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