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工伤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之上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纷争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各项权益都受到保护,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在其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了意外情况后,受伤的劳动者是可以凭借工伤鉴定结果和工伤保险向用人单位和社保中心索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省工伤上一年度具体指的是哪个年度?
      一、省工伤上一年度具体指的是哪个年度?省工伤上一年度具体指的是补偿项目所依据的那个事件发生在上一年度。1、因工死亡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一、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一个土地方面的划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


·起诉离婚可以找谁代写?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或者因为离婚发生争执,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到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写一份起诉离婚......


·墓地使用年限解决方案是什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都免不了死的那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土葬,要求实行火葬。不少老人在生前都会为自己选好墓地,等死后安葬此地。墓地建立在国有......


·注册商标侵权有没有时效?
      注册商标侵权有没有时效?注册商标侵权的时效一般是两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
      申请涉外专利费用多少?申请涉外专利费用为:如果去美国申请,专利申请费用为18000元,外观设计为11000元,英国的费用和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内相同,......


·运输毒品罚款三万判几年
      贩毒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在不知道毒品品种的情况下,是不能给出量刑建议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要续签合同为好,按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如果不续签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按照缺席来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