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羁押龙岩监狱犯人挡案这么提挡?

人事档案对于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它跟随我们一生,记载了我们的学历,经历,能力等情况。监狱犯人也不例外,也有个人档案,那么羁押龙岩监狱犯人挡案这么提挡?服刑人员想提档,也是走正常程序的,只要接受部门出具提档函就可以,下面为您具体介绍相关情况。
  
  一、龙岩监狱犯人怎么提档
  
  监狱犯人的服刑档案一般在原单位保管,监狱当局不会调转你的档案。公安或检察院办案时也只是阅卷,不会调动档案。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狱只做服刑人员档案并予以保留,不会转出监狱。所以需要先去接受部门开具提档函,再去调出地调出档案,将档案送到接收地进行保管。
  
  监狱犯人服刑前有工作单位的,本人档案由原用人单位保管,原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送达职工本人,职工本人档案转递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服务部门。服刑期间未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不计算工龄。
  
  二、关于人事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通过以上介绍,您对羁押龙岩监狱犯人挡案这么提挡的问题一定有所了解。提档程序比较繁琐,实际操作中一定要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情况,厘清头绪,尽量一次性办理成功。如果还有不理解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律师得以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暖气费滞纳金怎么收取,滞纳金是多少
      暖气费滞纳金怎么收取,滞纳金是多少?一到冬天,北方地区的很多城市都会开地暖,人们使用国家的资源,当然也是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总是有人吗,偷懒......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


·传销参与者怎么定罪
      依据该在传销组织中的位置而定,如果只是参考者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重要人员的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如果只是一般参加者,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小额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贷款被骗了的话,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处理。且注意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收据、借条、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照片、地址等等,越详细......


·有些公民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安置房的价格相对比较便
      有些公民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安置房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明明知道对方的产权证件都不齐全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购买。如果是这样的话,将来任何......


·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扣分
      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扣分,需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如果肇事车辆存在过错,一般会采取扣分、罚款措施,否则不会扣分罚款。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


·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仲裁机构会立案吗
      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仲裁机构会立案吗一、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仲裁机构会立案吗?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的话仲裁机构不会立案的,当事人申请仲裁应......


·老人没立遗嘱子孙怎么继承遗产?
      老人没立遗嘱子孙怎么继承遗产?老人没立遗嘱子孙继承遗产将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范围限定性,遗产是死亡......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离婚冷静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法律上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


·夫妻离婚离婚财产转移技巧是怎样的?
      夫妻在决定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积累的渠道和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不仅是现金、存款、房产、首饰......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这里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风景让不少的人选择在大理买房子,当然有些人在大理买房子是为了能够在大理生活,而也有一些人在大理买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