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摩托车追尾小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醉驾摩托车追尾小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二、无证驾驶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无牌,都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要负违法责任。但这与事故责任的划分关系不大,从楼主所说情况,难以作出事故责任的判定,也就无法判定民事赔偿责任。
  
  
  三、驾驶无牌车辆:
  
  
  罚款200元,暂扣车辆。
  
  
  所扣车辆需等驾驶者取得驾驶证或是由有证人领取,若由有证人领取,该人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若三个月内未能领回被扣车辆,该车辆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根据以上的情形,当事人可能会拘役一到六个月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暂扣车辆的处罚。
  
  
  四、酒后无证驾驶处罚:
  
  
  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
  
  
  1 、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摩托车醉驾2017新政策指明醉驾摩托车行为与醉驾轿车行为一样属犯罪,最高可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以危险驾驶入刑,在定罪量刑上,并不因为行为人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还是四轮轿车或大型货车而有所区别。
  
  
  醉驾作为我国道路上的一类安全隐患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对我国的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具有较强的隐患性。我国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相关的醉驾摩托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对这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对相关的交通受害者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
      一、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


·受害方家属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者严重的身体损伤,这时候除了要支付所有的医疗费之外,如果受害者......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有效的办法是更换物业。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最有效的办法是更换物业。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2、由业委会......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在我们生活中,对于债券的知识还有有所了解的,债券一般是可以用来投资的,现在我们社会中已经有很多的债券公司了,公司......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体现......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一、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合同工干满十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


·2023个人所得税在哪里退税
      个人所得税在哪里退税1、首要条件就是年度你已经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2、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质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相关事项标注下,有哪些注意事项是我们要注......


·一、重婚罪公安可以管辖吗?
      一、重婚罪公安可以管辖吗?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